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办法》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省配电区域划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向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明确配电区域划分应坚持公平公正、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基本原则,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发展;配电区域应按照行政区域或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总体规划确定的地理范围划分,具有清晰的边界,尽量保持配电区域的完整性及连续性,避免出现重复建设、交叉供电等情形,影响普遍服务和保底供电服务的落实。
国家能源局就《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